略論川東地區的古代巴國
關鍵詞:巴國;川東;春秋戰國;國家形態;活動范圍
四川地處我國的西南部,古代稱為“巴蜀”,巴與蜀既是地域名稱,亦是民族和國家名稱。秦代以成都和重慶為中心分別設立蜀郡和巴郡。1940年代,成都出土了一批地域特色鮮明的青銅器(主要包括釜、劍、鉞、矛),當時的部分學者以此將其命名為巴蜀文化,70多年以來,巴文化的研究在歷史與考古方面成績顯著,但相對于春秋戰國時期其他諸侯國來說,則顯得還相當薄弱,一些重大的問題依舊懸而未決:巴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活動范圍和文化內涵有何變化?巴到底是一種什么樣國家形態?巴為何不斷的對外戰爭并不斷的遷徙?巴是如何從帝國的邊緣被納入帝國之中?廩君的傳說是否屬實?其與賨到底是何種關系等等。在眾多的問題中之中,“巴的活動范圍”和“國家形態”無疑是其中最重要的問題。解決這兩大問題,對推動巴文化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而要解決這兩個問題,我們只能利用文獻和考古材料較為豐富的區域,故此我們將研究的視角放在川東這一區域。這一區域在行政區劃上大致包括四川的廣元、巴中、達州、廣安、南充五地市和綿陽地區的一部分以及重慶地區(圖一)。從地理位置上看,該區域地處川西平原和漢水流域之間,主要為山區丘陵區,長江和嘉陵江及其支流渠江、涪江流經該區域,各流域與山體之間往往分布著諸多一級階地或臺地(當地俗稱“壩”),先秦兩漢時期的遺址主要分布在這些階地上。這一區域不僅歷史文獻材料相對較為豐富,而且地下文物資源極其豐富。特別是1999年以來,川東地區經過數次的考古發掘,獲得了一批重要的考古資料,對于完善川東北地區巴的歷史具有重要意義,也為我們進一步的探討巴的活動范圍和國家形態提供了新的材料。
圖一 研究區域
(一)文獻記載中的巴
歷史文獻中關于“巴”的歷史只言片語,因其與“楚”“秦”的鄰近關系,我們可通過這兩國的相關史料,簡單的梳理春秋戰國時期巴的活動范圍。
春秋時期,巴與楚的關系密切,時敵時友。最早關于巴國的記載,見于《春秋左傳》中?!蹲髠鳌坊腹拍辏骸埃ㄇ?03年)巴子使韓服告于楚,請與鄧為好,楚子使道朔將巴客以聘于鄧。鄧南鄙鄾人攻而奪之幣,……楚師斗廉帥師及巴師圍鄾……鄧師大敗,鄾人宵遁?!薄?】《左傳》莊公十八年:“(前676年)及文王即位,與巴人伐申而驚其師,巴人叛楚而伐那處,取之,遂門于楚,……十九年,春,楚子御之,大敗于津?!薄?】《左傳》文公十六年:“(前611年)楚大饑……庸人率群蠻叛楚……楚伐庸,……秦人、巴人從楚師,群蠻從楚子盟。遂滅庸?!薄?】《左傳》哀公十八年:“(前477年)巴人伐楚,圍鄾,楚公孫寧、吳由于、薳固敗巴師于鄾?!薄?】這四處記載中所涉及的那處在今湖北荊門縣,津在江陵縣,鄾在襄陽縣,庸在竹山縣,這些地方均處于從江陵至襄陽的漢水流域,似乎說明春秋時期漢水流域是巴人主要活動區域。
到了戰國時期,巴國的政治中心已經似乎轉移到今重慶地區,勢力范圍遍布四川盆地的東部和周邊地區,《華陽國志·巴志》中載巴的地域為“其地東至魚復,西至僰道,北接漢中,南極黔涪”?!?】“魚復”即今之重慶奉節,“僰道”即今之宜賓,“漢中”即今陜南漢中盆地,“黔涪”即今彭水、酉陽一帶。這一時期巴依舊與東面的楚時戰時和,《華陽國志·巴志》:“巴楚數相攻伐”?!?】《戰國策·燕策》:“楚得枳而國亡”?!?】并被迫不斷遷都,《益部耆舊傳》:“巴為楚所逼,避居閬中”;【8】《華陽國志·巴志》:“雖都江州,或治墊江,或治平都,后治閬中”?!?】從上述的文獻記載來看,巴因受到楚的打擊壓迫,從漢水流域開始向長江流域和嘉陵江流域遷徙。
巴的不斷西遷必然與川西的蜀發生關系,故在戰國中晚期,巴蜀戰爭變得頻繁,《華陽國志·巴志》:“巴蜀世戰爭”,并直接導致了巴蜀的滅亡,《華陽國志·巴志》:“周慎王五年(公元前316年),蜀王伐苴侯,苴侯奔巴,巴為求救于秦,秦惠文王遣司馬錯伐蜀,滅之,并取苴及巴,執王以歸”?!?0】至此以后整個巴蜀領地成為秦國統一六國的大后方。
(二)出土文獻中的巴
上述是歷史文獻中關于巴的記載,而出土文獻也顯示這一時期巴與楚之間的關系。李學勤曾基于包山楚簡中的“郙”的記載,將“郙”考證為“巴”。這一認識對我們了解漢水上游地區的巴提供了重要的依據?!鞍匠啞敝嘘P于“郙”的記載主要見于226、228、230、232、234、236、239、243、244、247、249等簡中的“大司馬悼滑將楚邦之師徒以救郙之歲”和簡267、牘1中的“大司馬悼滑救郙之歲”記載,這些記載表明公元前316年楚國曾出兵救巴?!?1】
除了楚出兵救郙(巴)的楚簡以外,還出現了與“郙客”有關的楚簡。如曾侯乙簡卷首的“大莫敖陽為適豧(巴)之春,八月庚申,冑執事
人書入車?!眲t是公元前433年,戰國早期的郙客事宜?!?2】同時望山楚簡卜筮簡5“郙客困芻昏耳(問)王于郢之歲”,簡7“郙客困芻昏耳(問)王于栽郢之歲,刑尸之月,癸未之日”,簡8“郙客困芻昏耳(問)王于栽郢之歲,爨月,癸丑(之日)”等,劉信芳認為望山楚簡紀年簡中的“郙客困芻”之年為公元前331年?!?3】而包山楚簡145“郙客望于菐”,說的是公元前316年郙客事宜。這也就是說在戰國中期,郙(巴)國依舊存在。
部分銅戈上的文字可能亦與巴人有關,目前所見的這類器物有2件,包括湖北荊門出土的戰國晚期的“大武”銅戈【14】和河南固始縣出土的戰國早期“郙王□自作承锃”的銅劍【15】(圖二)?!?6】其中“大武”銅戈與冬筍壩、涪陵小田溪M9出土的銅戈較為接近,與此戈伴出的還有一件典型的戰國中晚期的巴蜀式銅劍,說明其可能為巴人墓葬。河南固始縣出土的郙王銅劍,與其伴出的還有銅矛、銅戈和陶方豆等器物,與楚墓出土的器物較為相似,應是受楚文化影響較深的巴人墓葬。這些器物大部分出土于漢水中上游的楚墓或巴蜀墓葬【17】中,這也說明漢水中上游地區在戰國時期依舊存在著眾多的巴人。
圖二 與巴有關的青銅兵器
1.河南固始出土銅劍 2.荊州征集的“大武”戈 3.荊州征集的銅劍 4.羅家壩M33出土銅戈
(三)考古視野中的巴
上述我們從文獻的角度看到巴國的活動范圍主要集中在漢水流域、長江干流和嘉陵江流域。那么考古學文化上是否有所反映?很遺憾,目前我們還沒有在漢水流域確認與春秋戰國時期巴國相關的遺存,這一方面反映了該區域楚化程度很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考古學文化在物質文化層面上尚無法區分出該區域的巴文化。但是戰國時期的遺存卻在長江流域和嘉陵江流域發現較多。長江流域目前發現的與巴國有關的遺存主要是墓地,包括云陽李家壩、【18】開縣余家壩、【19】巫山秀峰、【20】萬州大坪、【21】忠縣崖腳、【22】萬州中壩子、【23】涪陵小田溪等,【24】這些墓葬均受楚文化影響較深,而嘉陵江流域目前發現的與巴國相關的遺存主要包括宣漢羅家壩、【25】渠縣城壩、【26】北碚廟嘴,【27】則表現出較強的巴文化特征。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春秋時期,巴人主要活動于漢水中上游地區,戰國以來,其主要活動于長江干流及其嘉陵江流域,但是漢水上游地區依舊是其主要的活動地點之一,雖然從考古學文化上我們尚不能完全區分出漢水上游地區的巴人墓葬,但是出土文獻揭示出戰國時期這一區域仍有大量的巴人活動。結合文獻材料和考古材料,我們認為嘉陵江流域在戰國時期一直秉承著巴人的傳統(如墓葬中隨葬大量的圜底罐和巴蜀式兵器、生產生活用具)。而長江干流區域的巴人則受楚文化影響較深(如大量的陶器與楚墓基本相似,青銅兵器卻以巴蜀文化為主),這也印證了史書上“江州以東,濱江山險,其人半楚”【28】的記載。而漢水上游地區的巴人可能在這一時期已完全楚化,可能與史書上所說的姬姓之巴【29】有關(圖三)。
圖三 春秋戰國時期巴的活動范圍
1.嘉陵江流域 2.長江干流 3.漢水中上游地區
二 巴的國家形態
弄清了巴的活動范圍,接下來我們關注巴的國家形態,而要弄清巴的國家形態,首先應該明確巴是不是完整意義上的“國家”?關于國家的定義很多,相對于其他的定義,馬克思?韋伯關于國家的定義,更淺顯易懂,亦被更多的學者接受。他將國家定義為“在一個給定范圍領土內合法壟斷武力使用權的組織”,【30】對此,英國學者安東尼?吉登斯進一步指出韋伯的定義凸顯出國家的“領土權”和“合法暴力”的兩大特征?!?1】我們就依據這兩大特征,對巴是不是一個完整的國家進行討論。
關于領土權,《華陽國志·巴志》中載巴的地域為“其地東至魚復,西至僰道,北接漢中,南極黔涪?!薄?2】雖然在巴的歷史上,巴國的領土范圍不斷的變化,但在春秋戰國時期巴的管轄范圍主要集中在嘉陵江、長江干流和漢水中上游地區,因此從“領土權”這一方面考察,巴在春秋戰國時期具有固定的領土。
接下來我們再看國家構成的另一個主要因素——合法暴力,這一因素可以通過歷史文獻和考古發掘兩方面來反映。上述在論述巴的對外戰爭中已引用了大量的歷史文獻,說明巴國存在著軍隊。同時巴國的軍隊不僅對外作戰,對內也進行了鎮壓?!度A陽國志?巴志》:“周之季世,巴國有亂,將軍有蔓子請師于楚,許以三城。楚王救巴,巴國既寧,楚使請城”?!?3】就是巴國請楚國軍隊鎮壓國內叛亂的證據。而從考古發掘來看,分布于嘉陵江和長江干流區域的巴人墓葬,大部分隨葬有青銅兵器(主要包括戈、劍、矛),也說明了其全民皆兵。因此,從合法暴力的角度來看,巴國存在著對內鎮壓、對外戰爭的軍隊。
從上述的對于國家的定義來看,巴應是一個完整意義上的國家。那么巴這一國家到底是什么時候產生的?目前學術界還沒有一致的看法。雖然殷墟甲骨文中的“巴方”,但它到底是一個族群還是一個國家,我們知之甚少。西周時期,雖然有零星的文獻資料和考古發現,但尚未發現與巴國有關的大型遺存,因此對商周時期的巴國,不僅文獻資料匱乏,考古材料亦很少,在這種情況,我們很難探討商周時期的巴國。春秋戰國時期情況會好一些,雖然巴國的材料夾雜在《左傳》等歷史文獻之中,但是通過梳理戰國及其以后的文獻材料,我們大致能夠了解其國家形態,同時出土文獻和考古材料為進一步的了解巴國提供了實物資料,這樣春秋戰國時期巴國的國家形態就有了分析基礎。
本文所謂的國家形態是指國家的對外表現形式。古往今來的國家,在形態上是各異的,就國家的規模及其結構來講,有幅員遼闊的泱泱大國,也有方五六十里的蕞爾小國;有各部分完全聽命于中央的集權國家,也有地方各自為政的松散聯邦。造成國家在形態上的種種差異,是基于各民族的具體的社會歷史條件的不同。獲取生活資料的生產方式、自然地理條件、民族的傳統心理因素、從外部發生作用的歷史影像等等方面的不同,決定了不同的國家表現形式?!?4】那么巴國是一種什么樣的國家形態?我們可從以下幾方面來分析。
(一)特殊的地理環境
川東地區主要地貌特征為平行嶺谷,是典型的褶皺山區,以背斜成山,向斜成谷為特征,山谷相間,彼此平行,河流從山谷穿過,各河流與山體之間往往分布著諸多一級階地或臺地(當地俗稱“壩”),這些階地或臺地面積均較小,且相互之間相距較遠。秦漢以后的縣城多建立在這些壩上,即使在明清以來,這些縣城彼此之間還相距100~180公里,故有“縣過縣,一百八”之語。而考古發現進一步證實了春秋戰國時期,巴文化遺存亦主要分布在這些壩子中。特殊的地理環境造就了該區域的小聚居的特點,這樣的地理條件,也是造成了巴國不能形成統一的集中專制國家。
(二)歷史文獻中的國家形態
檢閱史書,我們會發現巴國境內除巴族以外還存在著眾多的民族,《華陽國志?巴志》:“其屬有濮、賨、苴、共、奴、獽、夷、蜑之蠻”,【35】這些民族應與巴族形成了共同的國家認同,且一起構成了巴國。這些民族是否形成了自己的部落,目前還不太清楚。但是在戰國時期,廩君所代表的巴族和板楯蠻族已形成了主要的兩大部族。童恩正基于《華陽國志》中的不同民族,指出巴國內的廩君族和板楯蠻族明顯存在著不同,前者生活在長江干流、崇拜白虎,并擁有五大姓(巴、樊、瞫、相、鄭),后者主要生活在嘉陵江及其支流渠江流域,以射殺白虎為業,并擁有七大姓(羅、樸、杜、鄂、度、夕、龔)?!?6】這些所謂的“五大姓”和“七大姓”應是以血緣關系構成的氏族,而構筑在氏族之上的所謂“廩君族”和“板楯族”應是兩個大的部落,這兩大部落和其他部族聯盟共同構成了春秋戰國時期的巴國。當然這種部落聯盟極其松散,因此我們才能在史書上看到兩大部落的相互爭斗?!逗鬂h書?南蠻西南夷列傳》:“板楯蠻夷者,秦昭襄王時有一白虎,常從群虎數游秦、蜀、巴、漢之境,傷害無數。昭王乃重募國中有能殺虎者,賞邑萬家,金百鎰。時有巴郡閬中夷人,能作白竹之弩,乃登樓射殺白虎”,【37】就是板楯部落平定廩君部落的直接反映。
戰國中晚期,兩次滅巴亦反映了巴國存在著兩個大不同的部落。為大家所熟知的是秦滅巴蜀,事發公元前316年,蜀王伐苴侯,苴侯奔巴,巴為求救與秦,秦惠文王遣司馬錯伐蜀,滅之,并取苴及巴,并執王以歸。而其所滅之巴應為閬中之巴?!?8】除了秦滅巴外,還有楚滅巴?!遁浀貏儆洝肪硪晃寰乓兑娌筷壤吓f傳》:“昔楚襄王滅巴子,封庶子于濮江之南,號銅梁侯”?!?9】《太平御覽》卷一七一引唐梁載言《十道四蕃志》:“故老云:楚子滅巴,巴子兄弟五人流入黔中。漢有天下,名曰酉、辰、巫、武、沅等五溪,為一溪之長,故號五溪”?!?0】宋樂史《太平寰宇記》卷一二○:“五溪,謂酉、辰、巫、武、沅等五溪,古老相傳云:楚子滅巴,巴子兄弟五人五人流入五溪,各為一溪之長”?!?1】《蜀中名勝記》卷一八引《郡國志》:“巴城在漢南江,是楚襄王滅巴,封其子為銅梁侯,故有此城”?!?2】《戰國策?燕策》:“楚得枳而國亡”?!?3】均表明楚曾滅過巴,其所滅之巴應為江州之巴?!?4】為什么文獻中會出現兩次滅巴,我們認為這是以嘉陵江和長江干流所代表的兩個不同的大型部落,其中閬中所代表的嘉陵江流域的部落和江州所代表的長江干流的部落不同,因此才會在文獻中出現兩次不同的滅巴。
(三)考古材料視角下的國家形態
除歷史文獻中記載巴國的國家形態以兩大部落聯盟為主以外,考古材料也反映了這兩大部族,在長江干流的諸多遺存中,云陽李家壩遺址和涪陵小田溪最有代表性,而嘉陵江流域的諸多遺存中,宣漢羅家壩和渠縣城壩遺址最有代表性,它們不僅是這兩大部族的典型代表,而且也反映了不同時期這兩大部族的發展與演變。因此以下的分析以時間為序將這四處墓地進行對比分析。
戰國早中期,以長江干流的云陽李家壩墓地和嘉陵江流域的宣漢羅家壩墓地為代表。首先從墓葬的排列來看,兩者均表現出一致性,墓葬均排列整齊,疊壓打破關系較少,墓主人均頭朝河流。其次從單個墓葬來看,李家壩墓地以長方形墓葬為主,使用木槨或木棺較為普遍,且殉人現象較多,而殉人現象被認為與廩君有著直接的關系(《后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載:“廩君死,精魂化為白虎,故巴人以白虎飲人血,遂以人祀”【45】);而羅家壩墓地以狹長方形較多,使用葬具的情況少見,殉人現象罕見。最后從隨葬品來看,李家壩墓地隨葬的陶器以平底器為主,主要包括壺、罐、豆、鼎、甗、釜等(圖四),出土的陶器與楚文化較為接近,應是受楚文化影響較深。而羅家壩遺址出土的器物以圜底器為主,主要包括罐、釜、圜底罐、豆、釜甑等(圖五),這些器物與傳統上認為的巴文化有著直接的關系。但是從出土的銅器來看,兩者直接極為接近,器物組合均為劍、戈、鉞、矛、斤、斧、釜、鍪等,這也是巴文化區別于其他文化的典型器物(圖六)。從以上的論述中可以看出,至遲在戰國早期,長江干流地區和嘉陵江流域分別形成了兩個不同的部落,這兩個部落的共同因素表明其有共同的國家認同,而相異的因素表明其分屬不同的部落。
圖四 云陽李家壩墓葬形制和隨葬陶器
1.壺(M48:6) 2.釜(M48:5) 3.豆(M48:4) 4.甕(M48:1) 5.壺(M33:6) 6.敦(M33:4) 7.豆(M28:6) 8.鼎(M33:2) 9.甗(M43:8) 10.罐(M19:2) 11.釜(M24:4) 12.圜底罐(M34:3) 13.壺(M45:6)
圖五 宣漢羅家壩墓葬形制及出土陶器
1.喇叭口罐(M33:4) 2.盤口罐(M33:3) 3.平底罐(M33:147) 4.尖底盞(M33:206) 5.釜(M33:145) 6.7.8.圜底罐(M50:20、6、26) 9.10.豆(M50:27、28) 11.鼎(M30:10) 12.圜底罐(M30:2) 13.釜甑(M30:9) 14.15.豆(M30:21、15) 16.17.高領罐(M32:2、1) 18.盆(M30:7) 19.盂(M30:6)

圖六 出土銅器對比
1.劍(M9:2) 2.戈(M25:1) 3.4.矛(M12:4,M14:1) 5.鉞(M23:2) 6.斧(M12:3) 7.鍪(M20:1) 8.劍(M31:12) 9.戈(M33:100) 10.11.矛(M64:8,M61-2:2) 12.鉞(M65-1:7) 13.斧(M31:14) 14.鍪(M17:5)
在秦和楚兩次滅巴之后的秦至漢初,在嘉陵江流域和長江干流依舊存在者巴的兩個不同部落,考古學對這兩個部落有著更直接的反映。渠縣城壩遺址和涪陵小田溪墓地無疑是這兩大部落的直接反映。城壩遺址1980年代征集了一批秦至漢初的銅器,這批器物主要包括錞于、鐘、鉦、罍、浴缶、泡等禮樂器和劍、戈、鉞、矛等兵器(圖七)。這批器物與涪陵小田溪出土的同類器物極其相似。如果說涪陵小田溪墓地所代表的是巴王侯一級的墓葬,那么城壩遺址出土的這批青銅器亦當為巴王侯一級。另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是,城壩遺址目前尚存一座兩漢時期的城址,2017年的考古發掘在城址內發現了兩枚“宕渠”瓦當,證實該城即為“宕渠”城,【46】《華陽國志?巴志》中在介紹該城時說:“長老言:宕渠蓋為古賨國,今有賨城、盧城”【47】)。說明了宕渠城當為早期的賨城,而賨城就是板楯部落建立的城址。兩個不同的區域均出土高等級的器物,說明嘉陵江和長江干流區域分別存在巴的兩個不同部落。
圖七 渠縣城壩與涪陵小田溪出土銅器對比
1.鐘(01768) 2.鉦(01123) 3.錞于蓋(01845) 4.罍(01873) 5.缶(01132) 6.鐘(M1:81) 7.鉦(M2:16) 8.錞于(M2:20) 9.罍(M1:25) 10.缶(M1:78)
上述從歷史文獻和考古材料兩方面說明,嘉陵江和長江干流在戰國至漢代分別存在巴的兩個不同中心,這兩個不同的中心應代表不同的部落,兩者之間可能因為戰爭的需要,而通過部落聯盟的方式結合在一起。
三 結論
通過對歷史文獻、出土文獻和考古材料的分析,我們得出如下結論。
1.巴的活動中心從春秋戰國時期的漢水流域有逐漸向長江流域和嘉陵江流域移動的趨勢,但漢水流域依舊是其主要的活動區域。
2.巴的國家形態應是一種部落聯盟式的國家,這不僅因為所處的川東地區的褶皺地帶,階地面積均較小,無法形成統一的大型部落,而且因為戰爭的需要,容易造成不同部落的相互結合,并最終形成了部落聯盟。而巴國作為早期的國家之一,卻最終未能走向集中專制的郡縣制國家。這也為我們了解早期國家的多樣性提供了重要材料。
3.從方法論來看,考古學在解釋國家形態、社會形態等社會發展規律時,劣勢明顯。特別是考古類型學在劃分民族、族屬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在分析有史料記載以來的文化遺存時,更應該關注歷史文獻、出土文獻和人類學、社會學的相關成果,并將其與考古材料有機的結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注釋:
【1】(周)左丘明傳,(晉)杜預注,(唐)孔穎達正義,浦衛忠等整理:《春秋左傳正義》,第189頁,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
【2】(周)左丘明傳,(晉)杜預注,(唐)孔穎達正義,浦衛忠等整理:《春秋左傳正義》,第260頁,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
【3】(周)左丘明傳,(晉)杜預注,(唐)孔穎達正義,浦衛忠等整理:《春秋左傳正義》,第564頁,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
【4】(周)左丘明傳,(晉)杜預注,(唐)孔穎達正義,浦衛忠等整理:《春秋左傳正義》,第1701頁,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
【5】(晉)常璩撰,劉琳校注:《華陽國志校注》,第25頁,巴蜀書社,1984年【47】【6】(晉)常璩撰,劉琳校注:《華陽國志校注》,第58頁。
【7】繆文遠:《戰國策新校注》,第1056頁,巴蜀書社,1987年。
【8】(宋)王象之:《輿地紀勝》卷一五九《潼川府路?合州》引《益部耆舊傳》,第4332頁,中華書局,1992年。
【9】(晉)常璩撰,劉琳校注:《華陽國志校注》,第58頁。
【10】(晉)常璩撰,劉琳校注:《華陽國志校注》,第32頁。
【11】李學勤:《包山楚簡郙即巴國說》,《中國文化》第21期,2004年。
【12】同[11]。
【13】劉信芳:《楚系簡帛釋例》,第294頁,安徽大學出版社,2011年。
【14】a.俞偉超:《“大武□兵”銅戚與巴人的“大武”舞》,《考古》1963年第3期。
b.俞偉超:《“大武”舞戚續記》,《考古》1964年第1期。
【15】信陽地區文管會:《固始白獅子地一號和二號墓清理簡報》,《中原文物》1981年第4期。
【16】圖二:1為董珊先生提供。
【17】與“大武”銅戈伴出的是一件巴蜀式銅劍,因此推測該墓葬為巴人墓。參見俞偉超:《“大武”舞戚續記》,《考古》1964年第1期。
【18】a.四川大學歷史文化學院等:《云陽李家壩東周墓地發掘報告》,《重慶庫區考古報告集(1997卷)》,第244~288頁,科學出版社,2001年;
b.四川大學歷史文化學院等:《云陽李家壩巴人墓地發掘報告》,《重慶庫區考古報告集(1998卷)》,第348~387頁,科學出版社,2003年;
c.四川大學歷史文化學院等:《云陽李家壩巴人墓地1999年度發掘報告》,《南方民族考古》第7輯,第427~480頁,科學出版社,2011年。
【19】a.山東大學考古系:《四川開縣余家壩戰國墓葬發掘簡報》,《考古》1999年第1期;
b.山東大學考古系等:《開縣余家壩墓地2000年發掘簡報》,《華夏考古》2003年第4期;
c.山東大學考古學系等:《開縣余家壩墓地2002年發掘簡報》,《江漢考古》2004年第3期;
d.山東大學考古學系等:《開縣余家壩墓地2001年發掘簡報》,《重慶庫區考古報告集(2001卷)》,第1429~1448頁,科學出版社,2008年。
【20】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巫山秀峰一中戰國兩漢墓地發掘簡報》,《重慶庫區考古報告集(2000卷)》,第177~205頁,科學出版社2007年。
【21】重慶市文物局:《萬州大坪墓地》,科學出版社,2006年。
【22】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三峽考古隊:《忠縣崖腳(半邊街)墓地發掘報告》,《重慶庫區考古報告集(2000卷)》,第905~963頁,科學出版社,2007年。
【23】西北大學考古隊:《萬州中壩子遺址第三次發掘簡報》,《重慶庫區考古報告集(1999卷)》,第235~252頁,科學出版社,2006年。
【24】a.四川省博物館:《四川涪陵地區小田溪戰國土坑墓清理簡報》,《文物》1974年第5期;
b.四川省文管會等:《四川涪陵小田溪四座戰國土坑墓》,《考古》1985年第1期;
c.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四川涪陵小田溪9號墓發掘簡報》,《四川考古報告集》,第186~196頁,文物出版社,1998年;
d.重慶市考古研究所等:《涪陵小田溪墓群發掘簡報》,《重慶庫區考古報告集(2002卷)》,第1339~1376頁,科學出版社,2010年。
【25】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宣漢羅家壩》,文物出版社,2015年。
【26】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城壩遺址出土文物》,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
【27】重慶市文化遺產研究院等:《北碚區廟嘴墓地考古發掘簡報》,重慶市文化遺產研究院等編著:《嘉陵江下游考古報告集》,第212~251頁,科學出版社,2015年。
【28】(晉)常璩撰,劉琳校注:《華陽國志校注》,第49頁。
【29】 “初,共王無冢適,有寵子五人,無適立焉,乃大有事于群望,而祈曰:請神擇于五人者,使主社稷。乃遍以璧見于群望曰:當璧而拜者,神所立也?!?,乃與巴姬埋璧于大室之庭”((周)左丘明傳,(晉)杜預注,(唐)孔穎達正義,浦衛忠等整理:《春秋左傳正義》,第1317頁)。
【30】轉引自易建平:《文明與國家起源新解》,《中國社會科學報》2011年8月11日。
【31】[英]安東尼?吉登斯著,胡宗澤、趙力濤譯:《民族——國家與暴力》,第19頁,三聯書店,1998年。
【32】(晉)常璩撰,劉琳校注:《華陽國志校注》,第25頁。
【33】(晉)常璩撰,劉琳校注:《華陽國志校注》,第32頁。
【34】趙柏雄:《周代國家形態研究》,第5頁,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
【35】(晉)常璩撰,劉琳校注:《華陽國志校注》,第28頁。
【36】童恩正:《古代的巴蜀》,第50頁,重慶出版社,1998年。
【37】《后漢書》卷八六《南蠻西南夷列傳》,第2842頁,中華書局,1965年。
【38】孫華、沈仲常:《楚國滅巴考》,《貴州社會科學》1984年第6期。
【39】(宋)王象之:《輿地紀勝》卷一五九《潼川府路?合州》,第4321頁,中華書局,1992年。
【40】(宋)李昉:《太平御覽》卷一七一《州郡部一七·江南道下·辰州》,第835頁,中華書局,1960年。
【41】(宋)樂史撰,王文楚等點校:《太平寰宇記》卷一二〇《江南西道》,第2396、2397頁,中華書局,2007年。
【42】(明)曹學佺著,劉知漸點校:《蜀中名勝記》卷一八《上川東道·重慶府二》,第254頁,重慶出版社,1984年。
【43】繆文遠:《戰國策新校注》卷三○《燕二?秦召燕王章》,第1065頁,巴蜀書社,1987年。
【44】周集云:《巴族史探微》,第112頁,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89年。
【45】《后漢書》卷八六《南蠻西南夷列傳》,第2840頁。
【46】 陳衛東、周科華:《宕渠與賨城—城壩遺址的考古發掘與研究》,《四川文物》待刊。
【47】(晉)常璩撰,劉琳校注:《華陽國志校注》,第96頁。